惠州官宣:9月1日起“认房不认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1 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惠州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购房居民家庭成员名下无房即按首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在正式落地惠州市场。

通知将于9月1日0时起施行。在实施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来源同花顺,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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