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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洪城环境公告显示, 公司第八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7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更新改造资金使用专项计划》,《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聘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以自来水、污水处理、燃气能源、工程等业务为主导,在深耕主营业务市场的同时,在积极探索环保产业其他细分领域市场,以驱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